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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石化医院集团
 
  远程会诊操作流程
  远程会诊协作单位
  远程会诊服务
 

远程医疗会诊管理规定
    1.凡遇疑难病例,需请院外专家会诊,当双方具备远程医疗条件时,请求会诊科室向医院医务科申请远程医疗会诊。
    2.申请远程医疗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要求,经主治医师、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审批。
    3.经医务科审批同意后,经治医师将会诊单连同该病人的各种检查单送达所在医院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然后由院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向请求会诊专家进行预约。
    4.确定会诊时间后,由医院远程医疗会诊中心通知请求会诊科室,请求会诊的科室的经治医师、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应按指定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十分钟到达会诊工作网点,必要时可与病人一同前往。
    5.会诊时,由一名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主要介绍病情,回答会诊专家的提问。
    6.会诊完毕,请求会诊科室人员应在会诊登记本上签字。
    7.可以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科研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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